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廢核的理由

1. 核電不安全。
       - 地震頻仍的台灣,沒有建核電廠的本錢
       - 世界最密集、最危險的燃料池就在台灣
       - 台灣是唯一將核電廠建在首都圈的國家
       - 核災剝奪生命健康,使身家財產歸零
       - 核災動搖國本,政府無力救災、賠償


2. 核電不減碳、不乾淨又大排熱、

3. 核電不進步、不是高科技。


4. 核電的成本很高,核電便宜是假象。
    - 根據美國Zion核電廠經驗,核電廠除役成本約為建廠成本兩倍,

5. 即使沒核電,電力也絕對夠用。
    - 更新火力機組,發電量超過一座核四廠。
        現在台電所有電廠的機器都舊了,發電效率變差,根據統計,目前發電效率只達百分之三十幾,若更新機組,發電效率可達百分之五十幾,算起來,增加的發電量有一座核四廠。更新機組要花多少錢呢?大約一千二百億,
     - 汽電共生與再生能源的增加,發電量相當於一座核四廠


6. 核四已完工 95%, 違約金不高
    - 整座核四蓋好大約需要三千億元,但若賠償違約金大概不用到二千億元。


分類分級影響著名事件
事故
7特大車諾比核電廠事故(1986年4月26日發生於蘇聯烏克蘭
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(2011年3月11日發生於日本福島縣[1]
6重大克什特姆核廢料爆炸事故1957年9月29日發生於蘇聯俄羅斯車里雅賓斯克州奧焦爾斯克
5具有場外風險溫斯喬火災(1957年發生於英國)
戈亞尼亞醫療輻射事故(1987年發生於巴西戈亞斯
三哩島核事故(1979年3月29日發生於美國賓州)
4場外無顯著風險東海村JCO臨界事故(1999年9月30日發生於日本茨城縣
事件3嚴重塞拉菲爾德核電廠事件(1955年至1979年發生於英國)
福島第二核電廠:第一、二、四號機組(2011年3月11發生於日本福島縣)
2注意卡達哈希核電廠事件
1異常葛雷夫蘭核電廠事件(2009年發生於法國諾爾省
大亞灣核電廠事件(2010年10月23日發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[2]
偏差現象0無安全顧慮科斯克核電廠事件(2008年發生於斯洛維尼亞)


1 則留言:

Murphy Chen 提到...

大約 1 年前在廣播《范可欽的異想世界》,聽到劉黎兒的專訪,談到了核電問題,才慢慢瞭解核電的嚴重問題以及為什麼需要廢核,專訪中談到了《台灣必須廢核的10個理由》一書。

前一陣子晚餐和同事聊核四議題,提到前同事送給他及一些人幾本談論核電問題的書,然後同事送來給我的正是《台灣必須廢核的10個理由》一書。

首先作者舉例說明,核電,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,而包含了政治因素,1986年的蘇聯烏克蘭車諾比核電廠事故以及2011年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,核電廠及政府都隱匿了真實情況,歐美和台灣媒體也都淡化了真相。

美國自從 1979 年三浬島事件後,已經 30 多年沒有新建核電廠了,直到 2012 年美國政府核能監管委員會才批准新建核電廠的申請。

福島核災後,德國、瑞士、比利時、義大利已經相繼決定廢核。

作者說明了台灣及日本的核電發展背景,裡面有政治因素及龐大的利益結構,以日本為例,核電業者提供獻金給政府官員影響相關法案及決策,收買藝人和文化人進行擁核宣傳,也提供資金給學者進行擁核相關研究。

作者說明台灣必須廢核的10個理由 (根據安全層面、經濟層面、環保層面加以整理):

http://murphymind.blogspot.tw/2013/03/no.nuclear.html

熱門文章